温州港引航站安全职责

文件编号:WZPS/SMR;版本:4.0;生效日期:2025年11月25日。

0 修改记录

序号 版号 修改内容 批准人 生效日期

1 1.0 初 版 张建军 2008.1.20

2 2.0 改 版 蔡伟永 2013.7.1

3 3.0 改 版 蔡伟永 2019.11.28

4 4.0 改 版 陈志良 2025.11.25

一、温州港引航站职责

职 能:

对外国籍船舶及有关机关批准发布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实施引航;对有需要申请引航的其他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引航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制定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3.制定引航方案和引航调度计划;

4.接受引航申请,提供引航服务;

5.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引航站人员的聘用、培训、晋升、奖惩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7.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

8.按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引航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是引航站安全管理最高决策机构,在温州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下,研究解决引航站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审定引航站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结果;

4.严肃行政问责追究,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后果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处罚;

5.完成温州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环科,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

三、站长安全职责

站长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引航站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建立、实施和改进引航安全管理体系。

确定本站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与相关部门(科室)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施安全目标考核。

领导本站安全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引航站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引航站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相应决策。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审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预算经费,保证本站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或参加预案演练,领导相关应急处置和抢险工作。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支持、监督本站班子其他成员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其他职责。

四、书记安全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定期将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纳入支委会研究范畴,专题部署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协助站里搞好安全建设,并积极参与安全卫环制度、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参与研究重大活动事项,支持对安全生产的奖惩,纳入争先创优的考核。

4、领导党群组织,紧密围绕站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员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

5、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干部职工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先进安全工作经验、安全工作事迹进行宣传。

6、协同站长带好引航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技术水平,建设一支思想好、技术硬、作风正的引航队伍。

7、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指导和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做到防范未然。

8、参与督促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副站长安全职责

1、协助站长完成站里的各项工作,分管生产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引航的日常管理,研究落实引航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责,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规定;协助站长负责站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召开站安全、生产会议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预算经费的使用。

4、组织分析总结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协助站长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并解决落实。

5、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开展站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

7、组织特殊船舶或恶劣气象条件下引航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8、督促检查并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参加或主持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及事后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0、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阶段性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1、组织制定站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工作计划,经支委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1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站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引航员技术和身体健康的评估。

13、组织至少每年一次对引航安全管理体系执行情况评估和改进。

14、书记、站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安全卫环科职责

1.贯彻引航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

2.负责对引航站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卫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协助站领导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4.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计划和实施;

5.协助领导开展引航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6.协助领导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等卫生健康工作;

8.协助领导进行引航安全管理体系监控和持续改进;

9.负责安全台账的管理工作;

10.协助领导进行年度安全考核工作;

11.承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卫环科科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定、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负责组织培训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督促相关科室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及三级安全教育等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落实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组织和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负责组织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各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协助站领导对事故进行调查、整改、教育、处理以及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传达领导交办给各部门的各项安全任务,并将相关结果及时汇报给相关领导。

9、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检查、督促相关科室按规定发放和合理使用。

10、负责办理全站人员的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

11、负责组织开展引航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和改进。负责组织起草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总结及年度安全计划,报支部委员会审定。

1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申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并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3、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4、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二)安全卫环科副科长安全职责

1.参与拟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2.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3.协助科长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的培育;

4.协助科长开展引航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5.协助科长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监督;

6.协助领导进行引航安全管理体系监控和持续改进;

7.协助科长管理安全台账;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引航科安全职责

1.贯彻引航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

2.负责引航工作和引航员日常管理;

3.负责受理确认引航申请;

4.负责制定、发布和实施引航生产调度计划;

5.负责与口岸单位、海事局、港航局,船舶代理公司、拖轮公司、码头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

6.负责引航相关技术资料的搜集和管理;

7.负责引航员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8.负责引航员技术及知识更新培训;

9.负责引航车、引航艇的日常调度;

10.负责引航数据的统计与上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一)引航科科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能,开展本部门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熟悉并掌握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起草并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3、负责本科室的船舶引航申请受理,督促代理、来港船舶准确提供申请资料,制订并发布实施引航生产调度计划,并向相关引航员进行安全交底。

4、组织制定特殊船舶和恶历气象条件下的引航方案并报站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5、负责主持本科室的安全生产会议,组织交流经验,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对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布冬、夏季“三防”信息动态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指挥;做好防台、防汛、水上交通、靠离泊、突发气候等安全防控工作;负责应急处置与海事局、口岸单位、船方、代理等单位的联系。

7、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会同安全部门做好引航安全的监督检查。

8、及时向分管领导上报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教育和整改工作。

9、负责引航员技术和知识更新培训。负责新进部门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对引航员的技术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安全评估。

10、负责引航员的各类应急演练。

11、负责排查引航全过程风险,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

12、负责本科室引航员的考核、评估、评比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13、负责与海事、码头、代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共同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14、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二)引航科副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熟悉并掌握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协助科长做好船舶引航申请受理、制订和实施船舶引航生产调度计划。

3、协助科长起草并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协助科长组织制定特殊船舶和恶历气象条件下的引航方案。

5、协助科长开展各类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学习活动。

6、负责港口资料的搜集和管理。

7、负责引航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8、协助科长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三)引航员安全职责

1、各级别引航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好本级别规定范围内的引航生产任务。

2、认真执行国家、港口以及站有关安全引航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引航员安全操作管理规定,保障被引领船舶进出港、移泊作业的安全。

3、引航员接到任务后,应了解和掌握被引领船舶的资料、码头泊位情况及当时的天气、海况、气象资料,并根据安全交底内容及所掌握的数据资料制定引领方案。

4、引航员应在规定的地点按时登离轮。应准确计算登轮时间,如登轮时间有变化,应立即设法通知船方。

5、引航员登轮后,应当向被引船舶的船长介绍引航方案;并向被引船舶的船长了解船舶的操纵性能以及其他与引航业务有关的情况。

6、为确保引航操纵安全,引航员必须按规定使用拖轮,主动向拖轮交代引航方案,并且使其适合当时的环境和状况,正确、合理指挥拖轮协助操作。

7、引航员在引领油轮和化工船时应遵守以下职责:不得在开敞的场所吸烟和接听拨打手提电话,不得穿带铁钉鞋上船,同时注意防静电。

8、副引、跟引和助理引航员在协助主引完成引航任务时,负有安全风险提醒义务,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应制止并及时上报。

9、禁止酒后上岗,引航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登离引航梯和码头上下船时必须穿戴救生衣,正确穿戴救生防护设备,防止发生意外,确保自身安全。

10、引航作业中要注意使用安全航速,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制定的有关港内船舶限速的规定。

11、维护引航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管站里配备给个人的办公用品。

12、负责本科室以及派驻点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13、及时向科室领导书面汇报在引航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

14、积极参加站内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四)助理引航员安全职责

1、助理引航员要在现场引航员的指导下完成好规定范围内的引航见习任务。

2、认真执行国家、港口以及站有关安全引航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引航员安全操作管理规定,在现场引航员的指导下保障被引领船舶进出港、移泊作业的安全。

3、助理引航员接到任务后,应了解和掌握被引领船舶的资料、码头泊位情况及当时的天气、海况、气象资料,并根据所掌握的数据资料制定引领方案。

4、为确保引航操纵安全,助理引航员必须在现场引航员的指导下按规定使用拖轮,并适合当时的环境和状况,正确、合理指挥拖轮协助操作。

5、助理引航员在引领油轮和化工船时应遵守以下职责:不得在开敞的场所吸烟和接听拨打手提电话,不得穿带铁钉鞋上船,同时注意防静电。

6、助理引航员在协助主引完成引航任务时,负有安全风险提醒义务,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应制止并及时上报。

7、禁止酒后上岗,引航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登离引航梯和码头上下船时必须穿戴救生衣,正确穿戴救生防护设备,防止发生意外,确保自身安全。

8、引航作业中要注意使用安全航速,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制定的有关船舶港内限速的规定。

9、维护引航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管站里配备给个人的办公用品。

10、负责本科室以及派驻点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11、及时向科室领导书面汇报在引航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

12、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五)外培船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能。

2、参与培训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培训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4、参与检查培训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协助督促落实培训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7、及时完成培训单位交办的各项安全任务,并将相关结果及时汇报给相关领导。

8、及时向科室领导书面汇报在委托单位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八、综合科职责

1.贯彻引航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

2.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大型会议会务、重点工作调研;

3.负责档案管理;

4.负责公文处理和文秘工作;

3.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5.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

6.负责招标、采购管理;

7.负责宣传、信访、接待工作;

8.负责党群工作;

9.负责并指导引航站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单位招标、采购和合同管理工作;

11.负责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综合治理;

13.负责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内审管理: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科科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能,开展本部门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的转发、核发工作;负责向安全卫环科传达支委会有关安全研究决议结果。

3、负责引航站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对接相关租车公司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负责落实办公场所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落实办公场所的用电、消防、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的落实,并审核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7、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和上级领导、专家的接待工作,并做好有关上报材料的审核。

8、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9、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二)综合科副科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本职工作安全工作负责。

2、协助科长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经费预算的申报及落实使用工作。

3.及时掌握站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年度安全预算,统筹安排好站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须的资金。

4、做好会计凭证、账簿及其他资料的整理归档及防火防盗防霉等安全工作。

5、定期进行账实核对,确保账面资产安全完整。

6、协助科长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7、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8、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三)综合科会计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2.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负责拟订本单位财务及内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4.负责引航费费收的稽征及汇总上缴管理工作;

5.负责票据管理工作;

6.负责单位资金使用、账务处理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预决算、资金使用等财务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科出纳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合理控制现金存量,确保资金安全。

2、加强现金、空白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有价票据管理,做好保险箱防火、防盗工作。

3、优先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需求。

4、负责保管和安全使用财务专用章。

5、往返银行办理现金结算或其他业务时,应确保人身及资金安全。

6、做好站网银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更换U盾支付密码,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7、做好本科室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熟知本岗位安全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8、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五)人力资源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津、法规和制度;

2.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负责拟订本单位人力资源相关规章制度;

4.负责人员招聘、岗位聘任及合同、人事考核、职务晋升等人事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5.协助做好全站职工的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办公室人员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合理控制现金存量,确保资金安全。

2、加强现金、空白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有价票据管理,做好保险箱防火、防盗工作。

3、优先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需求。

4、负责保管和安全使用财务专用章。

5、往返银行办理现金结算或其他业务时,应确保人身及资金安全。

6、做好站网银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更换U盾支付密码,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7、做好本科室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熟知本岗位安全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8、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七)党务人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津、法规和制度;,

2.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负责拟订本单位党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4.协助做好党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5.协助做好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

6.协助做好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内审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等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汽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驾驶员是所驾驶车辆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对所驾驶车辆及乘车人员的安全负责。

2、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引航任务所在港区的相关行车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3、汽车司机在行车前要做好车辆各项主要性能的安全检查(如:刹车、转向、四轮、灯光以及油路等),如经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租车公司提出调换车辆。

4、车辆年审到期时,有义务提醒所在公司及时进行检查并及时年审。

5、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